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第 21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四烷基鉛作業時,依下列規定:
一、作業期間應對四烷基鉛作業之作業場所、儲槽、船艙及坑井等每週實
    施通風設備運轉狀況、勞工作業情形、空氣流通效果及四烷基鉛使用
    情形等確認一次以上,有四烷基鉛中毒之虞時,應即採取必要措施。
二、預防發生四烷基鉛中毒之必要注意事項,應通告全體有關之勞工。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