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缺氧症預防規則 (民國 103 年 06 月 26 日修正)
第 25 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未能依第五條或第九條規定實施換氣時,
應置備適當且數量足夠之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戴用。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87 年 06 月 10 日
一、增加雇主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呼吸防護具之規定,以落實對缺氧危險作業勞工之保
    護。
二、餘文字修正。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