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自護制度實施要點 (民國 95 年 07 月 21 日廢止)
11
十一  自護評鑑機構實施現場評鑑時,應依事業單位之意願,邀請產物保
      險公司派員會同評鑑。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