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職業介紹法 (民國 81 年 05 月 08 日廢止)
第 40 條
介紹業者違反法律上之義務情節重大者,市、縣政府得停止其營業或撤銷
其營業之許可。
介紹業者對於前項停止營業或撤銷營業許可之處分不服時,得提起訴願。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