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修正)
第 7 條
申請前條補助金者,應備下列文件:
一、第五條規定之文件。
二、補助金領取收據。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9 年 01 月 08 日
本條未修正。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