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2
貳、目的:
    為加強對屢次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及長期漠視職場勞工安全衛生之事業
    單位或廠場嚴格實施監督檢查,有效防止職業災害,並藉由安全衛生
    指導,協助其積極改善,以發揮勞動檢查執法效能,達至以公權力建
    構工安紀律,落實對勞工安全衛生法令應有的尊重。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