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1
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勞動檢查機構受理及審查雇主依危險
    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三十三條及第一百
    五十六條規定,申請第一種壓力容器、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及高壓氣體
    容器(以下簡稱設備,包括其附屬鍋爐)延長其內部檢查期限或以其
    他替代方式檢查(以下簡稱延長替代檢查),特訂定本處理原則。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