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民國 112 年 11 月 02 日修正)
第 58 條
未依規定結束測試時間而提前收卷時,應按提前之時間占測試時間之比例
加分。但經確認收卷前即已交卷者,不予加分。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