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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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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保農會應於被保險人續保期限屆滿時,為其申報退保。投保農會未
    於續保期限屆滿時為被保險人申報退保者,勞保局應自期限屆滿之翌
    日起停止其保險效力,並通知投保農會。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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