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3
三、本小組置委員五人至七人,由本署署長遴派熟諳業務、法令人員兼任
    之,並指定副署長一人擔任召集人。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