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全國技能競賽裁判長及裁判遴聘要點 (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廢止)
2
二、遴聘方式:
 (一) 裁判長由本會簽奉核定,直接遴聘之。
 (二) 裁判先由省、市年度技競賽委員會及各該職類裁判長提名推荐,再
      由本會在兼顧專業及區域平衡之原則下,簽奉核定後聘任之。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