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題庫命製作業須知 (民國 110 年 01 月 27 日修正)
13
十三、術科測試所需各項費用之製訂原則及程序如下:
  (一)題庫屬新命製者,應於完成試題命製時,依試題內容訂定該職類
        級別術科測試收費標準表(如附件十七),並配合試題試作做最
        後檢視修正。
  (二)題庫經整理修訂後,其材料變化過大,致影響辦理檢定時,應修
        訂該職類級別術科測試收費標準表。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