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民國 108 年 11 月 11 日修正)
第 10 條
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之容許應力值,於結構部分所生應力之綜合計算,其
容許應力於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應於百分之十五限定範圍內增值,同條第
三款應於百分之三十限定範圍內增值。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