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高科技廠房新建工程安全檢查基準 (民國 102 年 05 月 09 日廢止)
2
二、本基準使用之對象主要為全國勞動檢查機構勞動檢查人員,用以齊一
    高科技廠房新建工程實施監督檢查時之認定標準;且同時提供高科技
    產業負責建廠之高階經營負責人員經營參考,督促從事高科技廠房新
    建工程顧問、相關廠商設置安全設施及各項作業主管實施指揮、監督
    、自主檢查等管理參考。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