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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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第 10 條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積存金額及依第八條計算分配之金額,應於勞工退休
金個人專戶中予以揭示。
前項依第八條計算分配金額揭示之規定,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施行。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3 年 12 月 29 日
本條未修正。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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