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九十五年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處理要點 (民國 95 年 10 月 30 日訂定)
2
二、輔助勞工建購住宅貸款之主管機關: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直轄
    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
    關。有關貸款事宜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金融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