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12
十二、本局已核定辦理研討會之單位,應將本局列為主辦單位,並請至少
      提供 100  個名額邀請本局相關人員參與。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