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受託機構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程序或相關風險管理措施,須符 合當地相關法令之規定,執行規範應載明於經營計畫建議書中,並定 期提供報告書,其內容應載明交易目的、交易明細、投資績效及風險 評估。 前項交易程序包括交易分析、交易決定、交易執行及交易檢討四步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