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評審流程
(一)資格審查:由專案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參選資格者,提請
評審委員會評審。
(二)評審分書面審查、簡報審查、實地審查及決審四階段進行:
1.書面審查:由評審委員針對參選者檢附之書面資料進行評審,通
過書面審查之家(人)數上限為應得獎家(人)數之 3 倍。
2.簡報審查:書面審查後入圍之參選者須至指定地點進行簡報,通
過簡報審查之家(人)數上限為應得獎家(人)數之 2 倍。
3.實地審查:簡報審查後入圍之參選者,由主辦單位安排評審委員
至現場執行實地審查,通過實地審查家(人)數上限為應得獎家
(人)數之 1.5 倍。
4.決審:實地審查後入圍之參選者,由決審委員會決議獲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