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1
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紓緩漁業勞力不足現象,並鼓勵漁船船主
    進用失業者從事漁船船員,依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四
    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訂定本要點。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