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表揚臺灣電力工會、臺灣鐵路 工會、臺灣石油工會、中華海員總工會、中華電信公司產業工會、中 華航空公司產業工會、臺灣公路工會及中華郵政工會(以下簡稱本會 直屬工會)所屬會員之勞工對其所屬事業發展、勞工事務、運動推動 之貢獻及敬業樂群之精神,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