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參選資格: 凡本會直屬工會加入該工會年資滿五年以上之會員,且不具該直屬工 會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或理事長身分,並有下列各款情 事者,經直屬工會選拔後,薦送本會辦理直屬工會模範勞工表揚: (一)為所屬事業之表率,有具體事蹟者。 (二)對所從事工作之態度具服務熱忱,經考核獎勵有案者。 (三)對所從事工作之技能有研發及創新之精神,有具體事蹟者。 (四)辦理服務勞工事務成績卓著,有具體事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