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7
七、受理申請日期:九十七年四月一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三十日止(以郵
    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