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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力創新獎選拔表揚計畫 (民國 99 年 03 月 22 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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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參與本獎項選拔者,應依本計畫規定繳交報名資料。
    團體獎應繳交資料如下:
(一)報名表。【附表1-1】
(二)基本資料表。【附表1-2】
(三)參選本獎項之實績簡述及創新成效說明【附表 1-3 】, 並請附機
      構建築物外觀照片一張、LOGO  圖一張、卓越事蹟相關照片五張(
      以上請附 jpg  格式電子檔)及單位簡報或簡介影片(十分鐘內之
      VCD 或 DVD)。
(四)評分表(自評部分)。【附表1-4】
(五)檢具相關事蹟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如品質認證證明書、獎項紀錄等
      )、圖片、資料一套。
(六)最近一年(申請日之前一年度一月至十二月)繳交勞工保險費、全
      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之證明影本
      。
(七)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製造
      業請加附工廠登記證、醫療保健服務業請加附醫療衛生相關機構之
      評鑑證明)、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設立許可證明書或其他由政府機
      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八)單位最近五年會計師查核簽證或報稅報表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暨
      保留盈餘表影印本(非事業機構免附)。
(九)中小企業之證明文件(非中小企業及醫療保健服務業免附)。
    個人獎應繳交資料如下:
(一)報名表。【附表2-1】
(二)基本資料表。【附表2-2】
(三)參選本獎項之實績簡述或其他可分享的觀念、實例。【附表2-3】
(四)評分表(自評部分)。【附表2-5】
(五)可茲證明之文件、圖片、資料一套。
(六)事蹟證明相關文件影印本(如品質認證證明書、獎項紀錄等)。
    以上申請資料請至 http://training.evta.gov.tw  下載,並請檢送
    正本一份(以 A4 規格裝訂整齊),連同應繳交資料第一款至第四款
    資料之電子檔光碟一份,親送或掛號「人力創新獎專案工作小組收」
    ;檢附之資料將不予退還,由本局統一銷毀,惟參賽廠商或個人如有
    影印需求,得與承辦單位聯繫後,自行派員前往影印資料。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