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辦理本貸款所需支付之履行保證責任支出(含攤付訴訟費用),由
本部就業安定基金撥付信保基金設立專款,另由信保基金提供等額
之相對資金。
前項專款及相對資金不足辦理本貸款所需支付之履行保證責任支出
(含攤付訴訟費用)時,本部及信保基金分別補足各應負擔之金額
。
貸款人依據信保基金相關規定,申請信用保證,保證成數為九點五
成,保證手續費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相對保證微型創
業鳳凰貸款信用保證要點所定之保證手續費率計收。
本貸款免徵提保證人、免擔保品。但貸款人與承貸金融機構合意徵
提擔保品者,得免向信保基金辦理信用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