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本署於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發生時,得視災害特性、受災範圍及 嚴重程度,另行公告下列事項: (一)本要點之適用對象、申請期間及應檢附文件。 (二)延長暫緩繳付貸款本息期間及展延貸款還款期限。 (三)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