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其規
定如下:
(一)本基金可投資國內外權益證券包含上市、上櫃之股票、現金增資股
票、初次承銷股票及存託憑證等具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東權益之有價
證券。
(二)投資國內外權益證券,應考量其產業前景、經營管理績效、財(業
)務狀況及股利政策等基本面因素,以獲取配股、配息或資本利得
為原則。
(三)投資權益證券前,投資單位應制定投資權限、額度等相關作業規定
。
(四)從事權益證券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從事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