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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指導要點 (民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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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成為 TOSHMS 驗證機構,應依 TOSHMS 驗證方案,向 TAF  申請
    認證,並填寫申請書(附件一)及檢附 TAF  核發之認證證書影本等
    相關文件,向驗證事務專業機構提出登錄申請。
    驗證事務專業機構應就前項驗證機構所提送之書面資料進行檢視後,
    將資料提報職安署備查,並登錄及公布於網站。
    本要點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月十三日修正前,已登錄為認可驗證
    機構者,應於一百一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符合前兩項規定。逾期未
    符合規定者,得註銷其資格。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