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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受理申請程序:
(一)申請書請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
      處(如附件二之 1、之 2、之 3)、本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或經由全民勞教 e  網(網址:cla.learn.hinet.net )直接下載
      ,亦可從本會網站(網址:www.cla.gov.tw)進入全民勞教 e  網
      下載。
(二)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由失業勞工填寫申請書(如附表)及檢附相
      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方式逕寄本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
      通訊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五十九號七樓),信封上
      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洽詢單位:本會勞工
      福利處;電話:○二-八五九○二八○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