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格廠商自中華民國(以下同)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每取得列 檢機械之商品驗證登錄證書一張者,得向受委託機構申請補助驗證檢 測費用百分之八十,每型機械補助檢測費用之金額最高新臺幣十萬元 為限;同一合格廠商於同一年度之補助經費總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一 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