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培力就業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廢止)
2
二、本要點補助對象為依培力就業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執行重建計畫
    之民間團體。
  前項所稱民間團體之定義如下:
(一)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社會團體、職業團體及依民法設立登記之財團
      法人。
(二)依合作社法、儲蓄互助法及工會法設立之合作社、儲蓄互助社及工
      會。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