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54
五十四、選手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時取消參賽資格。但特殊
        原因事先報經大會同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所稱選手,二人以上為組者,須整組報到。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