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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受理申請程序:
(一)申請書請逕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與各辦事
      處、及本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本會網站(網址:http
      ://www.cla.gov.tw )進入下載,亦可從全民勞教 e  網(網址:
      http://cla.hilearning.hinet.net )直接下載。
(二)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由失業勞工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件以掛
      號郵寄方式逕寄本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通訊地址:
      100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五十九號七樓),信封上請註明「申
      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洽詢單位:本會勞工福利處;電
      話:○二-八五九○二八○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