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人出席後,委託人如親自出席,視為終止委託關係。
出席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是會員或會員代表之權利,惟因故無法出席而委託 其他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係基於會員或是會員代表的意思所作成的委任行為,故委 託人可隨時行使親自出席行使權利,並視為終止委託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