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旁聽人有妨害詢問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者,主任裁決委員依不當勞動 行為裁決辦法第二十條之規定,得禁止其進入詢問室或命其退出詢問 場所,必要時得請求警察機關協助排除之。 旁聽人違反主任裁決委員維持詢問場所秩序之命令,足致妨害裁決委 員會執行職務者,主任裁決委員於制止前,得加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