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4
四、本會補助地方主管機關所轉介之勞資爭議調解案件標準如下:
(一)調解案件:同一事由每件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一千元。
(二)調解成功案件:除調解案件費外,另發給調解成功費一千元。
    前項補助案件之調解請求給付金額不得低於三千元。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