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加強輔導、可能受影響或受影響事業單位為協助在職勞工減緩工作
障礙,並提升工作效能,得向在職勞工工作所在之公立就業服務機
構,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
從事加強輔導、可能受影響或受影響產業之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
者或微型企業主,為排除工作障礙,提升工作技能,得向工作所在
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並應經公立就業服務
機構查核確實從事該產業。
加強輔導、可能受影響或受影響事業單位僱用同一在職勞工,或無
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者或微型企業主於同一年度已領取政府機關其
他職務再設計相同性質之補助,不予發給補助;已領取者,應予追
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