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失業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前點補助金者,應備下列文件 : (一)補助金領取收據。 (二)其他經本部規定之文件。 以生活扶助戶身分申請者,除檢附前項規定文件外,並應檢附低 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