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補助申請作業程序: (一)防治中心應於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以郵戳或送達日期為憑,逾期 或未依規定檢附前點文件者,不予受理。 (二)防治中心如有同時申請或接受其他政府機關之補助者,應於計畫書 中敘明其他機關補助科目及金額,同一案之同一預算科目,經其他 機關已補助全額者,不予補助,未補助全額者,得補助不足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