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 (民國 107 年 08 月 21 日修正)
7
七、本部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查核本要點實際執行情形,得會同相關單
    位派員實地查核、電話抽查,必要時得查對相關資料,勞工不得規避
    、妨礙或拒絕。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