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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測驗試場應於年度開始一個月前,檢送年度管理職類結訓電腦測驗
      期程(附件一)予試務管理機構,由試務管理機構公告測驗辦理梯
      次、測驗職類及報名起迄日期等訊息。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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