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民國 112 年 01 月 12 日修正)
第 23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1 年 07 月 12 日
按職業訓練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二十五日修正之第三十一條之一
自公布後一年施行,經查職業訓練法係一百年十一月九日修正公布,爰依上開規定指
定本辦法施行日期。
民國 112 年 01 月 12 日
為定明本辦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爰增列第二項規定。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