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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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第 5 條
人力仲介業訂定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原則,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之遵守。
二、於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合理安全方法。
三、保護所蒐集、處理、利用之個人資料檔案之合理安全水準技術。
四、供當事人行使個人資料之相關權利或提出相關申訴及諮詢之聯絡窗口
    。
五、處理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之緊急應變程
    序。
六、委託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監督受託者之機制。
七、確保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持運作本計畫之機制。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02 年 05 月 01 日
一、為使人力仲介業所屬人員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有所體認,進而落實本計畫,故人
    力仲介業應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原則,將本計畫相關重點事項於管理原則內闡
    明。
二、管理原則相關重點事項包括:遵守我國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合法正當蒐
    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應以適當之技術保護個人資料、應提供當事人行使權
    利之方式、規劃緊急應變程序以處理事故、監督受託者之責任、持續維運本計畫
    之義務。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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