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 (民國 113 年 02 月 01 日修正)
9
九、為確保職能基準品質,本部發展署應參照需求、流程及成果等構面品
    質訂定審查標準,以作為審查職能基準之依據,審查指標如附件一。
    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民間團體得參酌前項審查指標發展職能基
    準,完成後於職能平台向本部發展署申請審查。
    本部發展署辦理職能基準審查,得邀請相關專家依第一項審查指標進
    行審查,審查結果以公文通知申請單位。
    第一項職能基準審查指標及流程等相關規定,由本部發展署公布於職
    能平台。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