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自辦職前訓練作業原則 (民國 111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1
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協助本署各分署(以下簡稱
    分署)配合產業發展需求規劃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提升失業者職業
    技能,促進其就業,除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以下簡稱實施基
    準)辦理外,特訂定本作業原則。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