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第 7 條
符合第四條規定之事業機構或其成立之關係企業,主管機關得予以獎勵;
獎勵方式包括頒給狀、獎牌、獎座或獎金;對於進用身心障礙者有重大
貢獻之事業機構,主管機關得會同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公開表揚。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