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從業人員,得申請參加優良從業人員獎選拔: (一)經由前一年度評鑑成績A級之仲介機構(每家仲介機構僅得推薦一名 ,且不得為該仲介機構負責人)或經由各地方政府、各公立就業服 務機構、雇主或人力仲介公(協)會等相關單位或團體(每一單位 或團體,最多推薦不得超過二名)推薦。 (二)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滿二年以上,且無任何違反就業服務法或依 就業服務法所發布之命令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