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要點之任務分工如下: (一)本部: 1.訂定及發布事項。 2.修正及釋示事項。 (二)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 1.統籌規劃及協調事項。 2.申請補助案件之核定。 (三)本署技能檢定中心(以下簡稱技檢中心): 1.受理申請補助案件。 2.召開審查小組會議,並提報審查結果送本署核定。 3.通知勞資團體、個人或組隊核定結果。 4.辦理經費請款、核撥、查核、績效彙整、提報執行績效及成果報 告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