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勞資團體申請補助時,應備具下列文件、資料,向技檢中心提出: (一)補助申請書(附件一)。 (二)申請補助費用概算表(附件二)及收入概算表(附件三)。 (三)組織運作動態表(附件四);單位圖記、印模及代表人職章(附件 五)。 (四)切結書(附件六)。 (五)實施計畫書(應包括預期效益)。 (六)選手報名資料。 (七)過去活動辦理績效。 (八)檢核表(附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