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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丙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處理要點 (民國 104 年 10 月 16 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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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計畫書應記載之事項
(一)流程之操作配置位置圖說
      圖示氣體設備之流程圖及詳列其流量、狀態(液態或氣態)、溫度
      (常用溫度)、常用壓力、內容物及其於工作場所之位置圖。
(二)自動檢查基準
      包括審查檢查範圍內相關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自動檢查項目及配合
      審查檢查辦法之附表十至十四所列之各項檢查項目。
(三)安全作業標準
      為使安全運轉及安全操作製造設備之必要事項,並含安全巡視、檢
      點、檢查之作業標準。
(四)勞工安全衛生體系計畫
      1.配合勞工安全衛生法暨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組織及自動檢查辦法及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十章詳列安全管理系統及該系統中各層
        次應擔負之職務內容及相關報備証件。
      2.另附事業所、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門及運轉管理部門
        間,在組織上及為順利執行職務,應詳列其連絡體制,且予以明
        文規定。
(五)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計畫
      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規定屬丙類工作場
      所相關之訓練項目。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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